索伦企业债务:股东责任、催收要点与转让条件解析

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  1.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  1.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  1.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  1.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  1.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  1.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
索伦镇位于乌兰浩特市西北约120公里处,东与扎赉特旗接壤,南与乌兰毛都毗邻,西与满族屯乡相连,北与阿尔山市交界,地理位置东经121°30ˊ,北纬47°02ˊ,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北部,居洮儿河上游,属于山陵地貌。该镇历史悠久,曾是喜扎嘎尔旗政府所在地。“索伦”系满语,汉语意为“狩猎的围场”。17世纪末,清朝康熙皇帝北巡到此狩猎,见这里山川形胜,紫气缭绕,巍峨的群山环挽着一椭圆形盆地,三条小带般的河流缓缓东流,河谷林带中不时有飞禽走兽出没,认定这里是一方风水宝地,于是下令将此地辟为御用狩猎场,并派兵丁常年驻守于此,“索伦”一名遂从此流传下来。现索伦镇总面积约1500平方公里,辖11个嘎查、1个桥南居民委员会,其中有27个自然屯、35个艾里、三个居民小组。总户数6010户,总人口19500人。有蒙古、汉、满、朝、达翰尔、鄂伦春、鄂温克、回、高山等9个民族,其中蒙古族占40%。有中学一所,在校生1286人,小学一所在校生1444人。